各部门、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广森防指办〔2021〕2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清明”、“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二、各部门、各科室人员要紧扣“风险预判、事前防范”,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文明祭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上坟烧纸、点烛烧香、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和点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禁止易诱发森林火灾的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四、加强对身边亲朋好友的宣传监督,坚决做到“四个讲清楚”,即讲清楚防火措施,讲清楚禁火要求,讲清楚失火后果,讲清楚法律责任。努力营造防范火灾、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办公室
(院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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